事情背景:
公司是做教育公司,今年裁员,经济补偿金只给半个月。仲裁要求 n+1 失败
事情经过:
- 9 月 13 日老板把技术部 20+人召集在一起,称公司经营不利项目要解散,没有提有关辞退补偿金的问题。之后公司副总说给大家工资结算到 9 月底(相当于是半个月补偿)。(已录音)
- 9 月 15 日因为我还没有得到协商补偿的方案,继续来上班,发现公司删除了技术部所有人的指纹(我们考勤是指纹打卡).之后报警,警察和稀泥转交劳动部门.Hr 表示当天会记录我们诉求并反馈给老板,两天之内出结果,并且明确表示我们不用继续来上班了,不会记我们旷工。(已录音)
- 9 月 16 日被移出了公司员工群。
- 9 月 17 日 HR 给我们的答复是入职 1 年以内的补偿半个月
- 9 月 22 日申请了劳动仲裁
- 10 月 21 日仲裁开庭,公司方没有人到场,但仲裁员表示我们赢的可能性不大,因为证据不够充足,说要有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,或者需要对方在开庭当场表辞退我们
- 10 月 26 日仲裁员说很难支持我们的补偿金要求,希望继续和公司协商,但老板坚持半个月补偿
- 至今我们没有收到 9 月份的工资。
现在有几个问题想问:
- 公司就是故意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,我们要怎么证明自己是被裁员辞退的?目前手上有的证据分别是:①9 月 13 日老板开会录音②指纹被删除无法打卡视频③微信被移除公司员工群截图 ④hr 说不用来上班的录音。 这些是否会被对方律师质疑真实性和关联性?
- 如果这次仲裁失败后,还能重新再申请仲裁吗?(主要是仲裁比诉讼快很多,诉讼会作为最后的手段) 3.诉讼的话,现有证据是否有机会胜诉